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规则(2007年11月订)

2007-11-09

平均成绩

一、计算方法

平均成绩=∑(学分*成绩)÷∑学分

二、计算范围

(一)04、05、06级学生按旧规定执行

1.重修成绩不计入,只计最初成绩

2.乘系数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

3.缓考课程不计入

4.免修课程不计入

5.只计本学位成绩,不计双学位成绩

6.不包括校任选课、创新课、专业选修课、体育课、国家英语四级成绩

按类别排除以下课程:

04--法律、经管、社会选修

05--文学、历史、哲学选修

06--环境、心理、健康选修

07--艺术选修

08--自然科学选修

18--专业选修

09--体育

25--外语水平

研究与创新

学生创新实践计划

跨学科选修

按性质和类别排除以下课程:

性质=(选修)且类别=(学科基础)

(二)07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

1.重修成绩不计入,只计最初成绩

2.乘系数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

3.缓考课程不计入

4.免修课程不计入

5.只计本学位成绩,不计双学位成绩

6.包括全部课程,国家英语四级除外

平均绩点

一、计算方法

平均绩点=∑(学分*绩点)÷∑学分

二、计算范围

(一)04、05、06级学生按旧规定执行

1.重修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

2.乘系数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

3.缓考课程不计入

4.免修课程不计入

5.只计本学位成绩,不计双学位成绩

6.不包括校任选课、创新课、专业选修课、体育课、国家英语四级成绩

按类别排除以下课程

04--法律、经管、社会选修

05--文学、历史、哲学选修

06--环境、心理、健康选修

07--艺术选修

08--自然科学选修

18--专业选修

09--体育

25--外语水平

研究与创新

学生创新实践计划

跨学科选修

按性质和类别排除以下课程

性质=02(选修) 且类别= 16(学科基础)

(二)07级及以后入学学生

1.重修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

2.乘系数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

3.缓考课程不计入

4.免修课程不计入

5.只计本学位成绩,不计双学位成绩

6.包括全部课程,国家英语四级除外

三、绩点对照表

绩点成绩

=============

4.0100-90

3.789-85

3.384-82

3.081-78

2.777-75

2.374-72

2.071-68

1.567-64

1.063-60